◆◆◇玩具盒子·TOYBOX◇◆◆
它是我手中. 一件不甚奢侈的玩具

遇雪天

[生活杂感 诗词与歌词练笔 ]

放假回家于我而言并不完全是快乐的,禁网是必然,音乐也不能听,电视节目我没有兴趣,无事时只能看看书聊以自慰。

烟花爆竹的禁令被解除,这个节过得热热闹闹,甚至有些吵。

有些爆竹放的时候动静很大,好像地雷一样,整个楼都晃荡起来,刺激有了,惊吓也够受的。好在总算是平安的过了。

今天一早起来下了雪,开始是掉些雪渣,后来便下大了。

我喜欢下雪,下得大的雪更喜欢。抬头看天的时候,会有种扑面而来的眩晕感觉,耳朵里好像能够听到什么声音——安静到极致,于是反而热闹起来。突然就想起《教父》里教父和他的女儿一起跳华尔兹的画面,还有欢快的音乐和人群,金色的香槟里喧嚣着泡沫,然后我感觉到幸福。

又想起来高中的时候住校,下雪的晚上,晚自习的课间一个人跑出来,在空荡荡的校园里走来走去,路两侧地上的一个个灯里白色的光,好像顺水漂流的许愿莲灯一样,有种很恍惚的美。那时候耳朵里回响的是《跳房子》里那首《try to》,我始终固执的认为这首歌必须在下雪天听,女孩子有些颤抖的声音回荡在雪地里,每一个吐字像温热的气息呵在手心,纯洁堪比即将献祭的小羊羔。

干净,无辜,那些碎片般的记忆,雪花一样从天空中坠落。

在地上,踏成泥泞。

人多的地方没有积雪,这句话概括了很多说不出的东西。每次说与人听,得到的都是不知意义的微笑和叹息。

所以我从来都是抬头看那些即将落下的雪,然后一个人傻乎乎的幸福着。

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小事就能感觉幸福,是不是有些奇怪呢?这个时代里,知足常乐不再是一个褒义词,我想,我有时候实在是过分天真。

朋友问我,你觉得童话故事里那个人是最可怜的,我回答说是快乐王子。因为即使他所爱的一切近在咫尺,那一步的距离对于一尊雕像来说却是永恒。

诗是写不出来的,写首歌词来应景吧。

 

雕像

 

坠落到晕眩

忘记了天

背脊

爬满藤蔓

激越到沉淀

都说手指间

会爱上睫毛末端

一颤抖

就大雪满天

那一步多遥远

大雪封天

迷离视线

还以为青苔柔软

怎么一瞬间

就剥落了容颜

 

是谁啊还在唱着永远

那冷的雪,冷的眼,碰触不到的天

是谁啊还在驻立着祈愿

不会弯的背脊

不会移开的双眼

任时间流连

磨碎依然凝视的思念

飞扬满天

 

 

 



Posted by bluehawaii at 2006-02-06 19:13:14 查看全文|发表评论(1)|Trackback(0)|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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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之进化论

[生活杂感 ]

昨日奋斗《CONTEMPORARY ADVERTISING》,未留意时光如白驹过隙,终于壮烈牺牲于一片黑暗中。无奈,钟表是最神奇的物事,铛铛一响,神仙法术全部打回原型,公主变成仆妇,马车化为果蔬,何况区区电灯。

住宿舍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

 

想起尚未写点东西,辗转反侧后毅然挑灯,努力半晌却发觉,笔下字之生硬丑陋实在让人忍无可忍,外加上提笔忘字,最后只得弃笔长叹。

幼时五年间每日十页,辛苦修练出的一笔漂亮书法全还给了师傅。

忽然惊觉,自己早已习惯了敲打键盘,错了按下back space,拖拉挪移,改得再多也不会弄脏的文档,使我很久以前就不再碰信纸。宋体五号字,很工整,如果我高兴,我甚至可以用王羲之的字来写上万字的论文。

是的,我已经,不再习惯用手写字。

说不能改变回去,那当然是假的;要说想要改变回去,却并非真心了。

科技造福人类,效率以光速提升。

佛祖鬼神都是迷信,上帝安拉从不存在。

我们在进步。

我们已经拥有、还将拥有更多,类似我们祖先所崇拜的神的力量。

可是我们也已经失去,还将失去更多。

有一天,从前,你为之付出良多才得到的,你视若珍宝的,你为之骄傲的,将会像VCD一般无法抗拒被DVD淘汰的命运,一文不值;你深锁在脑海深处,小心珍藏着生怕泛黄破损的回忆,可能已经被窃取,变成电子数据,不再私有;你的社会价值可以由工具创造,你不是必需的,再也不是,从来也不是;你的理想轻松变成现实,梦想就在眼前任你采摘;你不需要再有人生观价值观,你不需要再呼吸。

 

所有的愿望都可以被实现,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神。

——我想那个时候,这个地球大约会再来一次冰河时期。可怜的地球,就在这世界上还未曾有过神灵的现在,它已经千疮百孔。何况那时。

 

人类将变成神,不能不肯变成神的将被淘汰。

而已经变成神的,说不能变回人,那当然是假的;要说想要改变回去,却并非真心了——不是么?

 

我们来猜猜,当我们成为失落的文明之后,新生人类的宗教传说会怎样书写?

——这片遗迹来自什么时代?很久以前,这里有没有人类存在?如果有,是怎么毁灭的? 

然后他们会得出结论。

是神毁灭了人类。

于是一切宛如轮回。

 



Posted by bluehawaii at 2005-12-08 17:59:45 查看全文|发表评论(1)|Trackback(0)|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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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为了如此简单的理由

[生活杂感 一些摘录 ]

Slip out

 

I don’t know since when I changed to such a cold-hearted guy.

I have to warm this frozen icy lonely heart to thaw.

I like being wrapped with warmness more than anything else for sure.

I’m gonna make my coming days to be filled with laughter and joy.

 

I let myself down that I’m more cruel than I thought I would be.

I’m just a loser who ends up by caring for my soul.

I don’t give my heart to no one cause I don’t wanna waste my time.

I tried to love this loneliness to slip out of this lonesome hole.

 

Sorrow is what I hate but it’s grown my sensations.

Regrets taught me how to mak any hard decisions.

Peace is always by my side but I’ve never felt it once.

Love is not the word only for the sweet romance.

 

Well I’m scared, scared, scared ,scared to death.

And I’m scared to keep on going on my way.

Well I’m scared, scared, scared, scared to death.

And I’ll tell my self I’m special till the end.

 

Recalling my torn broken, aching heart of these long days.

And all the memories I wanted to forget for making leaps.

Recalling,breaking,aching,crying,making sure to me .

And I take all and grin at my future on the way.

 

翻译:

 

我不知何时开始有了一副冰冷心肠,需要温暖这颗结冰的孤独心灵,使它解冻。我无疑喜欢被温暖包围,超越其他任何事物。我要,让自己未来的日子充满笑声和快乐,我要做到。

 

不对人伸出援手,我比自己认为的更加残酷,审视自己的灵魂,我是彻底的失败者,我知道。不与任何人交心,因为我不愿浪费时间,我努力地爱上这种孤独,试着滑出这个寂寞的洞穴。

 

忧伤让我深恶痛绝,但它增长我下意识的感受,悔恨它教会我,如何下那些艰难的决定。

安宁一直离我不远,我却从不曾感受到它。爱也,并不是一个专属于甜蜜罗曼史的字眼。

 

我惧怕着,惧怕着,惧怕着,惧怕着死亡,我同样也惧怕着如此继续我的路。我惧怕,惧怕,惧怕,惧怕,死亡,我要告诉我自己,到达终点了,你终于与众不同。

 

回忆,撕裂的碎片,那些漫长岁月里隐隐作痛的心,还有那些,为了越过障碍而忘却的记忆。

回忆着,摧毁着,疼痛着,哭泣着,让我清楚。一路上,我得到,然后对着未来露齿而笑。

 

------------------------------------------------------------------------------------

“悔恨它教会我,如何下那些艰难的决定。”

我喜欢这句话,我欣赏洗炼后的坚强。人生中总会面对两难,没有失败过的人是不存在的,问题是如何面对。

不过我要说的基本与此无关。

 

为了这样一句话,我喜欢这首歌,尽管那别扭的英文发音让我难受。为了喜欢这首歌,我听写下歌词,尽管一寸光阴一寸金,然后我翻译,再修改,再一下一下敲出所有字,发到自己的blog上。

我忽略它明显的缺点,强词夺理为它辩驳,耗费自己生命里最珍贵的东西——时间,我做在别人看来无聊的事情,因为我喜欢。

是的,理由就是如此简单,实在简单。

而人所有的执著疯狂,倾尽一生的理由,也往往十分简单。

沉迷,为什么要让我说出理由?脑袋里激素要分泌,我怎可阻止得了?

嗯嗯,不可理喻,难以理解,匪夷所思,白痴疯子大笨蛋……还有什么?随便你说。

说够了就向后转,最近不要来扰我。

为什么说“最近”,而不说“永不”?

呵呵,也许你再来时我已经开始厌倦,狂热变成飞快褪色的迷恋。

 

理由?理由,当然也很简单。

有开始就必然有结束,人心易变,总会有恰当的充分的借口。



Posted by bluehawaii at 2005-12-06 22:27:27 查看全文|发表评论(0)|Trackback(0)|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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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一天

[生活杂感 ]

莎士比亚这样写道:世界上没有比渴望不平凡更平凡的了。

这话真是正确得让人绝望。

今天实在很冷,风吹得我头痛,冷冰冰地一道一道地扎进骨缝里面。

朋友说今天门前的马路上发生了车祸,一个女孩子被车撞了,死了;晚上住同一幢楼的两个女孩吵架,一个昏了过去,生死不知地被抬走。

该如何评论呢?连社会版也不会上的小事罢了。

可是,对于我们是百分之一,却总有一个人要承受百分之百。

平凡,这个结论比今天的寒风更冷漠。

 

你快乐吗?你觉得自己不枉此生吗?对不起,你来迟了,在你之前已经有千万人做过同样的成果展示,你不过是千篇一律。

你痛苦吗?觉得自己不幸吗?很可惜,你不是这世界上唯一痛苦和不幸的人。你连痛苦和不幸,都只不过是毫无特色,重蹈覆辙。

——这话正确,可是你最好还是不要对别人这样说。

因为有些人有起床气,打扰别人做梦是不道德的。

 

今天是平凡的一天。我的态度依然积极快乐。



Posted by bluehawaii at 2005-12-05 22:02:00 查看全文|发表评论(0)|Trackback(0)|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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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忌的正确喝法

[生活杂感 诗词与歌词练笔 ]

气象台预报有冷空气,昨天下了雨,天气忽然变冷,于是今天出门觅食时候买下了原本嫌贵而犹豫不决的手套。这冤大头当得几乎毫无迟疑。

我十分怕冷,一到冬天就每每整日昏昏欲睡,我想若是生在古时候,想必要裹得像颗毛茸茸的球,揣着手炉,周围摆上一圈炉子才能挨过漫漫严冬。

天晓得,古时候还要比现在更冷呢。

翻看古诗词时候,发现写在冬日的诗词都少不了酒作陪衬。便想着什么时候也风雅一把才好。虽然说,古代的酒所含酒精浓度之低,大概喝起来也与加了酒的果汁没什么太大分别。附庸风雅?呵呵,什么都好。

于是就想起来,几年前一次春节,三十晚上我喝的酒。

是威士忌,什么牌子的不记得了,别人送的礼物大约也不会是太差的东西。

那时候还小,不知道从哪听说威士忌这东西要喝就不要兑水,还要一口气都喝下去。

……怎么说呢,那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一团火从喉咙流到胃里,一下子全身都暖了,很舒服,脸颊变得粉扑扑,连手指尖都变得柔软而敏感,呼出的空气带着洋洋暖意。

我喝了两杯,没错,就是普通喝水用的那么大的玻璃杯。

然后睡了一夜。

很安静,很安静,一夜无梦。醒来也没有头痛。

从此自以为这是威士忌的正确喝法。

后来知道了,威士忌最常见的喝法是加冰块,实际上也就相当于兑水。浓度太高时,酒精的气味会盖住其它的香气;只有用水稀释,才比较容易感觉出藏在酒精后的复杂的香味,同时水也能带出和增进威士忌的香味和丰韵。

一般来讲,40% abv的威士忌是三份酒兑一份水,60% abv应该是两份酒兑一份水。兑水的原因除了更有利于威士忌香味的散发,而且降低酒精度之外,主要的目的还有减轻对嗅觉神经的麻痹。对水的要求是不能含太多矿物质,一般SOFT WATER,甚至自来水也可以。

如此,知道自己当时是年少无知了。

却并无改悔之意。

喝酒的目的有很多,我执著于对自己最有效的那一种喝法。

因此,对于我来说,“正确”是与别人不同的。

每个人的“正确”都与旁人不同。就像是,你追求风雅,却不是附庸风雅。你追求的是自己的东西,无需附庸。

再比如说,我写诗,却把平仄扔在一边理也不理。我说它是诗,你也可以说不是。

 

 

  之一

朝暮飞羽白,

闲酒淡似水。

笑问寒梅友,

今岁如约来?

 

之二

看淡花落花飞扬。

自古繁华复荒凉。

世间谁人得闲情,

与我共抱寒梅香?



Posted by bluehawaii at 2005-12-04 20:12:50 查看全文|发表评论(2)|Trackback(0)|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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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载我来的

[一些摘录 一些读后感 ]


             十二響的鐘聲

        最後一聲,他眼裡的煇煌驟減

           由興奮的最高處跌落的聲音

             "十二點了,根據童話,"他說

              "妳該走了."

           "當然,"我說,驚慌,力求鎮定:

         "我應該逃走,然後遺失我的鞋"

            "隨便妳,老實說那對我並沒有什麼分別."

               "不,根據童話,你應該愛上我的鞋,

            終於找到我,然後我們過著快樂的生活"

             "不,我改變主意了~我疲倦了."

                  "對我?"
                          
                            "對童話"
 
——以上片段拮自夏宇的"南瓜載我來的"


    每次冲动的时候总是要大骂,童话是万恶的。
    毒害了孩子,颠覆了常理,让他们从窗户向外望的时候,以为外面的世界充满怪兽和巫婆。很多年很多年之后,他们临死时,才知道,他们也是巫婆的小孩。
    他们一辈子活在幻想里,最美好的东西总是存在于幻想中的。

    童话往往结束在高潮,可是我们还是不得不去想,没念过书只会打扫和烧火煮饭的灰姑娘,怎么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她怎么适应宫廷高贵奢靡的生活,她一次又一次为王子丢脸,王子是否还会爱她如初;我们还是禁不住要去想,公主与牧羊少年私奔之后,她怎么忍受贫困的生活,也许对她来说,“贫困”的意义不过是住稍小的宅院,少几个仆人,少几件价值连城的首饰,可一旦她必须面对成为黄脸妇人的命运,她是不是后悔。
    我该说什么呢,如果有一天我的后辈问我这样的问题。
    情比金坚,天长地久,还是善有善报,时候未到?
    又或者告诉他们,哦,这都是骗人的,自然不具备现实的合理性。
    告诉他们,格林童话真正的面目,白雪公主和她父王乱伦,她的亲生母亲嫉恨之下谋杀亲子,吻醒公主的王子是恋尸癖?
    ——这显然并非好主意。
    万恶的童话,可惜又是必须的。
    人的心需要一个安全的角落,即便失去一切,总还能在那个角落里找到希望。
    希望这个东西会使人软弱又坚强。
    总有一天,也许,有可能,未来,奇迹,救世主。
    这些东西,谁也没权利剥夺。

    人总是太挑剔了。
    每次平静的时候我总是要说。

算了吧,人生苦短。



Posted by bluehawaii at 2005-12-03 20:25:47 查看全文|发表评论(0)|Trackback(0)|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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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送给自己的21岁生日礼物

[生活杂感 ]

  我一直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恨,不是爱,不是卑鄙龌龊,不是自私虚伪,不是嫉妒,也不是冷酷;最可怕的只有无奈。

  就算一切重来,也别无选择,就算知道前面是什么,也只能往前走。只是无奈。

  无奈而已。

  我总是悲观的,我认为那是现实的,是为了生存的更好而必须掌握的哲学。

  可是我今天看到了那句话——不经过挣扎的放弃是虚伪的,不经过磨难的超脱是轻佻的。

  居然会有当头一棒的感觉。这大约是天意,不然为何偏偏今日让我看到。

  自己磨平了棱角,也许错失的远比将要遇到的更多,太会自我保护,实在也是一种悲哀。我没见过大风大浪,可是我知道那是危险的,于是终我一生我没有机会尝到海水的咸苦和飓风的爆裂,在我还安全的时候,我已经失去了勇气。

  我实在无法忍住不去想象,如果我没有看到过那么多王子公主童话的破灭,如果我不曾在很久之前就明白人为什么要叹息,如果我不知道我的周围的人的生活中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我是否就可以无知无畏。

  昨日之我,造就今日之我。我无可辩驳,也不能抱怨。

  知道的越多,人越会怯懦。前面的路即使已经看到终点,也还要一步一步的才能走完。

  我想到,我已经21岁了,我忽然又想到,我只有21岁。

  ——绝望需要酝酿,而希望只要一瞬间。人总是这样。

  还不想放弃,还能走下去。

  时间剩的不多,却还不至于太少,不早,也没有太晚。

  这份心情已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Posted by bluehawaii at 2005-12-02 19:32:34 查看全文|发表评论(4)|Trackback(0)|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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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天使

[我的短篇小说 ]

 

那个清晨他来到一幢大楼的顶层。

根据故事情节,他认为他将在那里遇见天使,天使变成一个女孩,救了绝望的他。

于是他遇见了一个女孩。

她坐在天台的护栏上,她穿着白色的长裙,好像一朵被风吹得不得不开放的小雏菊,委屈,倔强。

眼神宁谧而纯粹。

她向下跳,他拉住她,将她拖了上来。

她甩开他的手,扳起脸冷道:“关你什么事?”

他没有回答,只是再次紧紧握住她的手。

那柔软,白净,冰冷的手。现在才是三月呢,她穿得太少了。

他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

她盯着他,孩子样地偏头瞅着他,嘴唇动了动,不知说了句什么。然后她用另一只手抓紧了外套,垂下优美的颈子,说:“谢谢。”

他松了口气,放开手。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她先动了。她走下天台,走在路边,他不太远也不太近地跟着。

不知走了多久,在他以为她已经忘记他的存在了,她突然出声:“喂,伯伯。”

他抬眼,看见她回头,缺乏血色的嘴唇边挂着有点模糊的笑,突然间,让她看起来有种异于少女的妩媚。

他知道他许久未刮的胡子已经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了许多,但他已没有精力去注意这些了,也许他该庆幸她没有直接叫他老爷爷。

“伯伯,我想吃冰淇淋。”她说。

他迟疑了一下。

“小气,不请就算了。”她回过头去。

“你……等一会儿。”他说。

她望着他小跑着离开,途中还不慎撞到了一位赶着上班的年轻人。她站在原地,眯起眼无声地微笑着看他不好意思地道歉,然后小跑着消失在马路转弯处。

 

他拿着冰淇淋跑回来时她却不在那里了。

他向四周张望,看到她正在旁边的小公园里荡秋千。

很高,很高。

陈旧的儿童用秋千架发出粗嘎的钢铁摩擦声,摇晃着,很危险。他几乎觉得她是故意的,但他没有出声阻止。

很多年前,他也曾经不止一次那样做过,他知道那种飞起来的感觉,靠近天空的喜悦和虚荣让胸口的沉重丢了,即使有眼泪,也会忘记留下来。

然而此刻的他的背上长了沉重,刻进骨肉,秋千帮不了他了。他无表情地看着秋千,突然觉得她也许真的是天使,荡秋千的天使。

可是现在天使的旁边有一道深渊,他在沉默里渐渐沉没,疯狂挣扎却一动不动,为什么她仍然只是在荡秋千。

冰淇淋化了,淌到他手上,她停下了。

“我们走吧。”她没有看他手上拿着的东西,只一心一意地盯着他的眼睛。

他点头。

她笑了,然后背起手,轻盈地小步往前走起来,像一朵迎着微风的蒲公英。

他快走了几步,挡在风吹来的方向。

 

他们一直走啊走。

终于他们走到了市中心的那个广场,已经是接近中午的时候了。她坐在广场边靠马路的长椅上,乖巧地并着膝,手交握着放在腿上。

“我想吃冰淇淋。”她牢牢地注视着面前的车流,说。

他站起来。这种时节广场上还没有卖冷饮的摊位,而原先化了的那个也早被他丢掉了,他说:“你等一会儿。”

他迈步向前走,却听到她在他身后说:“这些人,坐在车里的人,都要去哪里?”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然后视线默默停驻在另一个方向——年轻的母亲抱着孩子……如果,也许,那么,他该也会拥有自己的妻儿,而不是站在这里,绝望。

“……应该是,必须去的地方吧……”下意识里,他声音含糊地回了一句。

“那,如果有想去的地方呢?”她问。

“想去的地方?……”害怕去的地方的话,倒是有。

“必须去的地方,大家都去的地方,很幸福吗?我想去别的地方不可以吗?有没有捷径跳过这些庸碌烦琐?”她问。

他看了她一会儿,说:“可是会走错路。”顿了顿,“如果你走错路,你要怎么办?”

她眨了眨眼,突然无声地灿烂地笑了:“伯伯,你走错路了是吗?”

他没有回答。

“我知道的。”她偏过头来。

“你走错了路回不去,绝望了,就逃了是吗?”

“可是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有固定的游戏规则,虽然讨厌且刻板但背弃了它们你无路可走,你已经发现到了是吗?”

“你现在想去大家都去的地方了,可是已经去不了了是吗?”她看着他,笑容天真而残忍。

她仰视着他,但他却感觉到异样的压迫——她仿佛看见了他一切的过去,洞悉了他的怯懦和彷徨,努力编织着包裹着自己的自我欺骗也消融在她清澈得令人惧怕的眼睛中。

她知道了什么吗?不,她不知道,她怎么会知道。

她又不是天使,这个世界上没有天使的,当然也没有神。

“你啊,”她站起来,靠近他,浅笑着,抬起下颌,却如同在俯视他,“你原本是打算自杀才上那幢楼的,对不对?”

“你看见我跳楼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勇气自杀,对不对?”

“早上你撞在那个过路人身上的时候偷了他的钱夹,对不对?”

“你无处可去,所以跟着我,对不对?”

“你想继续永无止境地逃下去,对不对?”

他没有回答,她的注视和她的话语仿佛是真正的咒语,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听使唤,动也动不了分毫。

一连串用了肯定语气的问题后,她停下了来。他们对视着。

她突然敛起笑容,安静地说:“那就一起死吧。”

 

午后三时,他们来到另一幢27层的大楼。

她拉着他的手站到天台护栏外。

“跳吧。”她轻快的声音尚未结束,便纵身跳下,他的身体仿佛有自主意识一般也跳了下去。

那天的天空很高,很远。有云,绵延起伏。

根据童话的一般运行程序,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

 

陈远,男,27岁,国家公务员。挪用公款投资失败,畏罪潜逃两个月后主动投案,量刑从轻,判入狱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程安然,女,16岁,患有间歇性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曾从疗养院走失,后由相关人员找到并送回继续接受治疗和看护。

 

她对他说:“没死成会不会很失望?还会有害怕去的地方吗?”

他的父母对他说:“不管你做了什么你都是我们的儿子,除了再次舍弃我们逃走之外。”

他的未婚妻对他说:“我会等你回来。”

 

他事先没有向下看过。

她站在他旁边微笑着看他大笑得全身瘫软后,和他并排躺在26楼凸出的阳台上。

他以为他会和荡秋千的天使一起上天堂然后也变成天使,脚踏实地的一瞬间他跌回了人间,然而他却是几乎想要亲吻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再告诉他们他庆幸自己活着。他活着。

他还活着。他要好好地挺胸抬头地活着。

她并非天使,而他得救了。

他明白了,我们当然也一直都明白,能救自己的,并非天使。



Posted by bluehawaii at 2005-12-01 13:31:09 查看全文|发表评论(1)|Trackback(0)|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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